
平台“内卷式”竞争中,一种新问题值得关注——部分平台制定不合理规则,通过限流等处罚措施干预商家经营、增加商家负担。这是“流量经济”背景下极具代表性的市场乱象,即把商家的“流量需求”异化为平台予取予求的“戒尺”。
日前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三部门依法约谈和行政指导去哪儿网、高德等12家平台企业,集中通报开展平台“内卷式”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,其中就有相关案例。
利用流量分配的权力制定“霸王条款”,暴露出平台滥用权力的做法。比如,有电商平台规定,商家若不购买平台的推广服务,就会被限制自然流量,使商家增加经营成本。
一些平台之所以敢滥用限流权力,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足够的责任意识。他们将流量当成自己的“私产”,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商家的“曝光度”。这种独断专行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,让市场陷入“平台垄断、商家依附”的畸形生态,也会让消费者失去更多选择的机会。
流量是平台的竞争力,但绝不能成为平台滥用的权力。一方面,需要监管的“硬约束”持续发力,及时治理此类乱象;另一方面,平台要摒弃“流量霸权”思维,制定规则时与商家多沟通,充分尊重商家的利益和意见。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让消费者与商家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应,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只有规则公平公正,流量才能成为赋能商家、服务消费者的能量,真正激活市场的创新活力,释放消费潜力。 原文转自:新华每日电讯
原文链接https://www.xinhuanet.com/20260403/bfa1fd1fb3294c1baefe15385020dc14/c.html

自媒体时代,流量为主,其本质是市场对内容需求的反映,生活中若您认为平台滥用限流(如无正当理由打压内容、操纵流量),可向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投诉;若涉及垄断或不正当竞争,可向市场监管总局或反垄断部门反映。
互联网违法或违规限流(如基于不当审核、歧视性处理):通过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(网站、APP、微信公众号“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”或拨打12377)举报。
涉嫌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、限制交易或算法歧视(如头部平台系统性限流排挤中小创作者):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机构 或 12315平台 投诉。
在此我们提示大家每个平台有内部申诉渠道的,应先按其规则申诉(如抖音“反馈与帮助”、微博“客服中心”、微信“侵权投诉”、微信公众号“问题反馈”等),保留证据后再升级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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